论七杀宜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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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》云:日主无根,弃命从杀。 按:身强杀浅,何以假杀为权?盖日主太强,八字中比劫多,财星 少,官星晦,正赖七杀,补官星之不逮,以制比劫,使之不敢凯觎财星。 犹人之财产丰富,既少长官法律之保护,必须联合乡党之强有力者,为之 屏障。此即古人自治之义。故《继善篇》云:身强杀浅,假杀为权。 杀轻何以喜财生者?盖日主太强,八字中比劫重,七杀轻,若借七 杀,以制劫,而七杀畏难思退,必须财星生之,乃有效。犹人之僻居 乡里,因事相争,每借乡里之强有力者,为之排难解纷。然若无隆情酬 报,彼亦岂能为我直耶?故《经》云:杀轻者喜财生之。 杀重身轻,又何以制乡有益?盖日主太弱,八字中七杀多,比劫少, 既无比劫夺财,何须七杀戕身,必赖食神伤官以制之,乃可自存。犹人之 家资颇富,并无亲族贫乏者,与之为难,彼亦何苦受权豪之剥夺。是必施 其智谋以抵抗之,始可安乐。故《玄机赋》云:杀重身轻,制乡有益。 身弱有印,又何以杀旺无妨?盖日主太弱,八字中七杀虽旺,得印绶 以生身,究无他害。犹人之智识浅薄,家资富余,小人逼处,似属危险, 然得桩萱庇荫,仍可暇豫无伤。故《玄机赋》云:身弱有印,杀旺无妨。 日主无根,又何以弃命从杀?盖日主太弱,八字中七杀林立,既无印 绶护身、比劫助势,又无伤食制杀,独立无援,不得已而弃命从杀,反取 七杀为用神。犹人之孤身远行,途遇盗贼,惟有俯首贴耳,听其搜索,乃 可保生命而步康庄。若稍示违抗,即有杀身之祸。故子平云:日主无根, 弃命从杀。 .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