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流年神煞及月建吉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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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歌云:太岁、剑锋、伏尸同。二曰太阳,并天空。三是丧门,及地 丧。四为勾绞,贯索同。五值官符,联五鬼。六逢死符,小耗从。七见岁 破,与大耗。八临暴败,天厄宫。九应飞廉,白虎位。十来卷舌,福星 宗。十一天狗,吊客患。十二病符,切莫逢。 以生年为主,每句一位,以次顺排。假如今年甲子流年,即以子起太 岁、剑锋、伏尸。丑起太阳、天空。寅起丧门、地丧。卯起勾绞、贯索。 辰起官符、五鬼。巳起死符、小耗。午至亥。余年同,仿此推。 按:流年神煞古歌共十二句,应十二枝,载在《神峰通考》及《星平 会海》等书。然凶煞有十之九,吉神仅十之一,其不适用可知。个人固执 此说,辄谓人之命宫,如值流年吉神,其年则福。值凶煞,其年则祸。又 谓小限起生月,逆行十二位。值吉神,其月则吉。值凶煞,其月则凶。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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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支五行生克之至理,而惟务此虚文,宜其毫无效验,贻讥大雅。故此篇 不列于神煞门,而评断门,又但论宫限之向背理由者,盖欲革除此俗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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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。兹因友人函询,特补录之。 1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