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夜子时与正子时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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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育吾曰:昼夜十二时,均分百刻。一时有八大刻,二小刻。大刻总 九十六,小刻总二十四。小刻六,准大刻一,故共为百刻也。上半时之大 刻四,始日初初,次初一,次初二,次初三,最后小刻为初四。下半时之 大刻亦四,始日正初,次正一,次正二,次正三,最后小刻为正四。若子 时,则上半时在夜半前,属昨日。下半时在夜半后,属今日。亦犹冬至得 十一月中气,一阳来复,为天道之初耳。古历每时以二小时为始,乃各继 ·1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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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四大刻。然不若今历之便于筹策也。世谓子午卯酉各九刻,余皆八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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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是。 古越沈义方涂山《星平大成》云:余初不明一夜字,询诸监中友人始 知。正子者,今日之早,非昨日之晚也。夜子者,今日之夜,非今日之早 也。观十二肖阴阳可知,牛兔羊鸡猪属阴,其蹄爪双偶。蛇阴甚,不见 足。虎龙马猴犬属阳,其蹄爪单奇。独鼠前两只脚属阴四爪,后两只脚属 阳五爪。故夜子时属阴,而子时正属阳。如康熙辛未年十二月十七夜子时 立春,十七亥时末刻,尚未立春。若不知此,必差讹一年矣。 按:顾炎武《日知录》云:一日十二时,计刻则以百刻为日。今历家 每时有十刻,则一百二十刻矣。何以谓之百刻乎?曰:历家有大刻,有小 刻。初一、初二、初三、初四、正一、正二、正三、正四谓之大刻。合一 日计之,得九十六刻。其不尽者置一初初,于初一之上;置一正初,于正 一之上,谓之小刻,每刻止当大刻六分之一,合计之为初初者十二,为正 初者十二。又得四大刻,合前为百刻。万氏谓小刻为初四,为正四。顾氏 谓小刻为初初,为正初。次序虽异,其为百刻则同也。 又按:《三才发秘》云:夜子时,为日尾者,阴极之义也。正子时, 为日首者,阳起之机也。此说最为明白。 又按:假如民国甲寅年,正月初十日辛酉夜子时立春。其人是年正月 初十日下午九点钟后、十一点钟前亥时生,即作癸丑年、乙丑月、辛酉 日、已亥时推。如在初十日下午十一点钟后、十二点钟前夜子时生,即作 甲寅年、丙寅月、辛酉日、庚子时推。①所谓今日之夜,非今日之早也。 如在初十日下午十二点钟后、一点钟前子时正生,即作甲寅年、丙寅月、 壬戌日、庚子时推。所谓今日之早,非昨日之晚也。若夫推行运之零借, 命宫之过气,尤当知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