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两神成象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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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陈素庵曰:道有时乎取奇,一行独秀。理更妙于用耦,二气双清。或 水或金,占四柱之各半。或木或火,判两类而相停。相生必欲平分,无取 稍多稍寡。相克务须均敌,切忌偏重偏轻。如用水金,彼火土岂能夹杂。 倘取水木,则火金不可交争。格既如斯而取,运亦仿此而行。一路澄清, 必位高而禄厚。中途混乱,恐职夺而家倾。故此格最难全美,而看法贵在 至精。若生而复生,乃是资生之妙。倘克而遇化,亦为和合之情。或谓理 仅两神,似嫌狭小。不知格分十种,尽费推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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