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大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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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推大运,始行之岁数,俱从所生之日时起。阳年生男、阴年生女则 顺行,数至未来节日时。阴年生男、阳年生女则逆行,数至已往节日时。 皆遇节而止。得足数三日,为一岁。三十日为十岁。余一日,作多一百二 十天算。少一日,作欠一百二十天算。余一时,作多十天算。少一时,作 欠十天算。凡夜子时,不论多欠,俱作五天算。不多不欠者,作整数论。 其起大运之干支,当以所生之月干支为主。顺行者以次顺布,逆行者以次 逆排。上干下支,共为一运,管十年吉凶。书云:一运管十年,荣枯有 准;五行配四柱,休戚相连。 万育吾曰:古人以大运一辰应十年,折除三日为一岁者,何也?盖一 月之终,晦朔周,而有三十日。一日之终,昼夜周,而有十二时。总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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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己疟编》云:星命家以人所值年月日时推算吉凶,而必归重于日主,颇亦有说。夫十二 时皆生于日,积日而后成月,积月而后成岁,故日干为最重。盖日缠于子宫,则谓之子时,丑寅 之类皆然。无日则无时,而月与岁皆无从推矣。虽小道,亦尝窥测阴阳之际者。 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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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运气,而有一百二十月,即古人以人百二十岁为周天之义。 按:每日十二时,每时两点钟,每点钟为五天,实历三日,即七十二 点钟,恰符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。一月得三百六十时,正应三千六百日 为一辰十岁之数。若论推算之法,必须用生者实历日时,数其节气,较其 多寡。阳男阴女,则大运顺行,数至生日后,未来节日时为止。阴男阳 女,则大运逆行,数至生日前,已往节日时为止。如离节三日,则为一岁 行运。离节六日,则为二岁行运。离节三十日,则为十岁行运。必足三十 六时,方算一日。必足三日,方算一岁。若余一时,则为多十天。余十 时,则为多一百天。若少一时,则为欠十天。少十时,则为欠一百天。惟 遇夜子时,只作五天计算。必须扣足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交运,不得混称几 岁。假如阳年生男,正月初一日丑时正一刻生,至初四日丑时正一刻立春 节,乃足一岁。若春在寅时,则余一时,为多十天。若春在子时,则少一 时,为欠十天。至于交运之年,亦必扣足。如阳男甲子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已时生,是月二十九日申时立春,得五日三时,乃一岁奇九个月之运。必 自十二月生日后,实历二十一个月,方交大运。如此推之,乃是丙寅年九 月二十四日巳时,始交大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