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从局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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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凡看日主无根,满柱皆官,则当从官。满柱皆杀,则当从杀。 满柱皆财,则当从财。满柱皆食,则当从食。满柱皆伤,则当从伤。若满 柱皆印绶,则无从理。盖柱皆生助,日主旺甚无依,决矣。凡从何神,只 要此神生旺则吉。若从神受克,日主逢根,则凶。其不同者,从官、从 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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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,只喜生官、生杀及官杀运。从财,从食、伤,固喜生财、食、伤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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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、食、伤运。即财再生官杀,食伤复生财,皆可。此其定理也。然又须 看日主情势何如。所从之神,意向安在,而变通推测之,无不验矣。或 曰:旧但取从杀、从财,今复取从官、从食、从伤,其理何出。盖不知命 理,惟取生克。克我之杀可从,则克我之官何不可从。我克之财可从,则 我生之食、伤何不可从。古今命如是者甚多,术家未之遍考耳。至于从 局,动云弃命。岂有命而可弃者乎?盖从神强甚,譬之马驰峻阪、舟饱疾 风,非人力所及制,若强欲收顿,必有颠坠覆溺之忧。不若纵其所如,而 驾驭得宜,则马与舟仍为我用耳,此弃乃不弃也。或曰:不可强制,信 矣。行运生扶日主,何以不可。不知身在峻阪之上,疾风之中,乃马与舟 而求自全,岂不速败乎? 按:从财、从杀,子平言之久矣,今素庵先生又谓正官食伤,无不可 从。骤视之,似为创格。其实本之《滴天髓·顺逆篇》所谓顺逆不齐也, 不可逆者,顺其势而已矣。刘诚意伯注云:权在一人,可顺而不可逆。二 人同心,可顺而不可逆。证以子平从财从杀,素庵从正官从食伤之说,其 理益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