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降清浊

  1. 1

    父子之行年同体,子享父利。夫妇之禄马并伤,妻殃夫病〔年父时子,生我为父,克我为子,二者气用,在行年上分吉凶,各随其用,以分休咎。年禄日马,日禄年马,各有时害,则夫妇并伤也〕。

  2. 2

    五墓为岁藏之地,时贵亦妨四孟,是孤绝之方,带煞必克〔四季为五行之墓,万物之所终也。生时逢之,虽会吉而贵,亦主妨害尊亲也。四孟上有孤辰气绝,若更见亡神、劫煞、岁刑,亦主妨害父母也〕。

  3. 3

    子午乃阴阳之至,卯酉为日月之门,死败全逢,刑犹寿考〔四仲时生主无妨败。若年死败有生,主有寿及父母〕。

  4. 4

    有禄者,干支生成,动则周观。阙禄者,财命身禄,行游一理〔干禄破伤,五行不秀,须推财命,不可一揆,推其官鬼。至于行运,亦不论干头禄马矣〕

  5. 5

    禄位有无,认于官鬼,官鬼竞驰,灾殃并乱〔身有地禄,气无刑,更要干中无官鬼。有官鬼,虽贵而多殃〕。

  6. 6

   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,命水得金降而优长。金多须火,或从革以成名。木重得金,揉曲直而任使。水流不止,息土以攘之。火盛无依,惟水以济之〔生命喜于生旺禄干,不嫌克制金重,无火而集旺于酉中,亦可以成名。木重须金,如无金,而亥、卯、未亦为曲直理断之,任使水流不止,惟土以防之。水流不进,欲以土克发,仍有水土之轻重。如火之盛旺,左右无木,须得水制方成既济,使不极也。火轻则不然〕。

  7. 7

    丙寅丁卯,秋冬宜以保持。戊午庚申,彼我得之超异〔木不南奔,火无西旺,故火木至秋冬势恐不久。庚申,石榴木夏旺,故喜戊午。盖天官旺而石榴之木性得时,戊午乃旺极之火气,喜于甲见天马相资也〕。

  8. 8

    时居日禄,当得路于青云;五马交加,可致身于黄阁〔生月生日,两禄干在时,如敏少宰,己巳年、己巳月、己巳日、庚午时是也。注云:甲日得寅时,须有气而能朝命,主本三无气,亦可清贵,但寿福不永耳。年月日时胎五马不闲,定为文儒之贵。若年马、时马、华盖马、及二位天马不闲,亦是,如王安中左丞。乙卯年、丁亥月、乙巳日、丁亥时是也〕。

  9. 9

    丁壬喜乎丙辛,乙庚爱乎甲己〔言彼有此,辨一分气,是得一分三之义,乃气相生也〕。

  10. 10

    甲午爱官旺,辛酉忌生旺〔强悍砂洑之金,欲得官鬼。有生旺之气,亦可为贵旺,不必为官也。辛酉气绝之木,欲生旺以为荣,然金中之木,金木未成器,为贵美亦可矣〕。

  11. 11

    物之未哄,盛衰有渐〔物生有渐,则坚实,盖其进锐者其退速,是以五行之命,贵在中庸之气〕。

  12. 12

    以庆为吉,庆弗吉;知凶远凶,凶败无〔作福作威,返福为祸,知命畏天,转祸为福〕。

  13. 13

    有根而无苗,实贫而尚可甘餐。本气绝而花繁,纵子成而味拙〔根基主本有气,虽食运不扶合,亦可作六亲优备、平生自足之命。三元四柱,本无旺气,得到福禄之运,亦乍举乍胜,不可以大荣达也〕。

  14. 14

    君子小人之用否泰,各端支煞纳音之情,体何一揆〔支干配禄马贵神,君子之事也。纳音财帛支煞,小人之用也。乃分君子小人,两端推之〕

  15. 15

    寅申巳亥,生成而有子有孙;禄命身源,衰旺而存终辨始〔四孟上见四柱之生旺,更不必推,乃有子有孙也。又说须是六合相合,方论此。如见六害,却无息也,如癸亥年、庚申月、壬寅日、乙巳时,却无嗣。先看三元轻重,次看四柱盛衰,既见主本高低,乃论运中得失〕。

  16. 16

    顺往而亨,逆者则否。逆顺之情,从大小运而言之〔言三元分于四柱,要互换生旺,然后以九命看二运上。要休旺相顺为吉,胜负相逆为否〕。

  17. 17

    智仁礼信义,水木火土金,论十二数者,支干极也〔水即言智,木则近仁,火则主礼,土则主信,金则主义,以支干相配五行,各有十二位也〕。

  18. 18

    智仁则清,礼义则浊,信从四时之气〔水木和乐,主文章清秀;金火刚暴,主威武浊勇。土随四时而有浊有清,当随所犯而言之〕。

  19. 19

    清无地而后浊,浊有时而返清。清得地而转清,浊会浊而愈浊〔水木失地,虽贵必俗。浊而为武人,金火得四时之生旺,气反清贵,而主文章继世,为天下英贤秀士。如木生亥卯未而有水生之性也。金水有用,可武耀于疆场,为天下元帅〕。

  20. 20

    旺相之义,官鬼岂分清浊之源,轻重可别〔戊午火旺盛,见木水相乘,则官在其间也。如无水木,即须见禄水木金火,各先分所得纳音之气轻重,然后论所得之地,以辨轻重清浊〕。

  21. 21

    应得墓者,守成而无害。临生旺者,自损抑,则崇性〔凡得五行在墓,其中见财富官贵者,发旺即已当功成身退,守之乃荣本末,皆旺而运气。更临生旺,是人富贵得时者,宜自谦退〕。

  22. 22

    禄马气聚,刑备贵全。清则清贵,浊则浊荣〔禄马在身命之刑位者,若见贵人全聚德合,生气聚旺,不论清浊,皆主富贵〕。

  23. 23

    偶者则升,孤者则降〔支干禄会福禄,集聚则升清为上格。如不得天元一气,若又支干孤绝,正气刑破,却逢身会旺相有贵者,当降为下品之格〕。

  24. 24

    德将相扶,金印垂腰之贵;递相揖让,调鼎位极人臣〔天月德临月将事合神,乃主紫绶金章之贵。支干六合,清气合四柱,支干左右朝命柱者,乃极品之贵人也〕。

李虚中命书 · 升降清浊 · 太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