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乙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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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乙木,枝枯叶落,必赖癸水滋养。如见甲申时,名为藤萝系甲,可秋可冬。 九月秋气萧索,燥土秉令,乙木无癸水滋养,则成枯木,故必以癸水为先。如通根亥寅,得长生禄旺者,不以此论,财官食伤,均可取贵也。乙为最绝之木,见甲气变生旺,与甲无殊,名藤萝系甲。言甲申时者,申为木之绝地,木气最衰之时,言虽在秋冬,木气衰绝之时,亦可附甲而荣也。凡阴干见劫透,通根长生临官,气变生旺,当从阳干论之,五行皆现,不独乙木也。 若柱中见癸水,又遇辛金发水源,定主科甲。或有癸无辛,常人;有辛无癸,贫贱。或四柱土多,惟难泛乙,每作寻常人物中之上品。 承上文。九月燥土当旺,癸水易涸,有癸无辛,癸水无源,有辛无癸,乙木枯槁,皆难显达。土旺乘权,虽四柱壬水多,亦难泛乙,木枯用水,水多用戊,皆庸中佼佼者流。或亥多戊土,又透天干,作从财看,无比印方妙,有比有印,富屋贫人。 三秋木气休囚,土多从财,乃一定之理,但不可无比印,一见比印,只作财多身弱看,不作从论。 用癸者,金妻水子,但子女艰难,季土克制故也。 若癸为用,故金妻水子,癸水为季土所克,故子息艰难。 壬戌,庚戌,乙丑,庚辰。 取辰丑中癸水为用,丑戌刑出辛金,可许科甲,但癸辛藏支,可许难逢,可望五品,其人执拗,吉里有凶。 甲寅,甲戌,乙酉,丙子。 藤萝系甲,癸水得禄,科甲名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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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庫存目子平匯刊[五] 辛丑,戊戌,乙卯,癸未。 辛癸兩透,木局破戌,十二歲行西運連捷,行癸运入閣,位至尚書。 庚辰,丙戌,乙亥,庚辰。 年透庚金,支見二辰,可作化合,巧中取貴,但化不逢時,不免有刑,壽高五十。 按:化合失時,丙火傷官破庚,只能用丙火,但乙與庚合,又不能舍棄庚金,是爲不顧用神。猶幸丙透壬藏,雖貴而性情奸險,故云巧中取貴也。 庚申,丙戌,乙丑,丁亥。 貧苦,早年有刑。 乙未,丙戌,乙亥,丙子。 道光十五年八月十九日子時。 陶模命,丙透癸藏,專用子中癸水,六乙鼠貴格也,位至總督。 丙寅,戊戌,乙亥,丁亥。 同治五年九月十九日亥時。 沈金鑒命,生霜降后,寅亥合,木破戌,以食傷爲用,甲辰運出任浙江省長。 丁卯,庚戌,乙亥,丁丑。 同治六年九月廿五日丑時。 盧永祥命,生霜降前一日,支會亥卯,亥丑夾子貴,丙丁制庚,甲辰運,庚金劈甲引丁,貴爲浙江都督。 壬申,庚戌,乙卯,乙酉。 同治十一年十月初四日酉時。 蔡成勳命,支合申酉戌西方,四柱無火,運至丙,貴爲江西都督。 己卯,甲戌,乙亥,己卯。 光緒五年九月初五日卯時。 張紹曾命,亥卯會局,甲木出干,身財兩旺,藉食傷爲通關,四柱無火,爲其缺點,至午運末,丁火泄木生財,位至首揆,蓋亥宮木氣長生,壬水臨官,不畏木枯也。 壬午,庚戌,乙未,丁丑。 命理祕本窮通寶鑑卷二 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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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通宝鉴评注 光绪八年九月十二日丑时。 徐文俊命,专用壬水,上承慈荫,运行北地,为浙江军需课长,署理 盐运使。 庚寅,丙戌,乙酉,己卯。 光绪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卯时。 唐生智命,九月乙木,不离癸水,木火土金俱全,待水而发胎元丁 丑,丑中有癸水余气,元机暗藏也。 辛卯,戊戌,乙未,戊寅。 光绪十七年十月初四日寅时。 孙科命,此命造确否待考。一说:辛卯,戊戌,己卯,丙寅,未知 孰是。 癸巳,壬戌,乙巳,戊寅。 光绪十九年九月十六日寅时。 朱有卿命,财印交差,用壬癸水,宜金为通关,四柱无金,为其缺 点,运行辛酉庚申,荫庇之下最吉,至己未,柔土不足以止水,位至公路 局长,戊运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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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乙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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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乙木,丙不受气,壬水司令,丙为尊,或壬多,用 戊土。 木至小阳春,外象凋残,生气内动,皮内发育,即生气渐萌之象,木 气长生,此其时也。丙火至亥绝地,故云:丙不受气。冬木喜得阳和而发 荣,寒木向阳,必取丙火为用。壬水太旺,反使生机受阻,以戊土为制, 故云壬多用戊土,壬水乃当令神,虽不透而旺也。 丙戊两透,定许科甲,有戊无丙,虽非科甲,亦入儒林。支 藏丙火,见火土运,必得禄位,若不验,风土之薄也。 十月乙木,丙火为尊,戊土为去病之药,二得必相资为用。有戊无 丙,富而不贵,但不失儒林而已,支藏丙火,仍丙戊并用也。 • 78 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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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庫存目子平匯刊[五] 或水多無戌,乙性漂浮,游食好閑之人。不見丙己,妻子難全。或一點壬水,見戌,常人。 十月壬水乘令,乙性柔弱,見水多以致漂浮。無戊為救,游閑之人。己土雖不能制壬,混合壬水,亦可培木之根,故無丙戊者,必用丙己。此言印多以財損印為救也。若僅亥宮一點壬水,則又不必見戊己,寒木向陽,專用丙丁可耳,見財破印,反作常人,須取甲為救,見下文。 多見戊土,亦為不妙,得甲出制戊,可許能士,但好生禍亂。構訟爭非,雖非秀士,亦廣交善談。或時月皆透甲木,壬多無庚丙戊,貧賤,男女一理。 多見戊土者,水少土多也。須甲木制戊為救,但比劫然財。雖才能出眾,不免恃其才能而生是非。壬多用戊,戊多用甲,時月皆透甲木,須用庚金,凡此皆是應病與藥之用。總之,寒木向陽,不離丙火,有病而無藥為救,必是貧賤之命,男女一理也。 支成木局,時值小陽,又與春木同旺,再見癸水,取戊為尊,加以丙出干,可許科甲。若無丙戊二字,自成自敗,終非大受之器,故十月乙木,必兼丙火為用。 亥宮木氣長生,然未並不旺。或見卯未亥局,則旺同春木,①見酉丑會局則旺,木旺不勞印生。見癸閉濕,反塞生機,必須取戊制之。寒木向陽,加以丙火出干,科甲可許,如明王鴻儒命,己卯,乙亥,乙未,丙戌,得力在時上丙戌,冬木失令,無丙戌總非上格。總之,十月乙木,水旺用戊,戊多用甲,甲多用庚,應病與藥,隨宜配合,但寒木向陽,必兼丙火為用。 己亥,乙亥,乙巳,丁亥。 亥中三壬生木,與春木類推。戊丙作用,丙戊祿在巳,且不透干,一榜五品。但巳亥逢沖,性傲招尤,舉動敏捷。 按:巳宮用神所聚,而驛馬逢沖,成中有敗,貴亦減色。 戊子,癸亥,乙未,丙子。 ① 與巳宮庚金相同。 命理秘本窮通寶鑑卷二 • 79 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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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通宝鉴评注 戊丙透,御史。 按:此造坊本误,今改正之。亥未会局,亦己土混壬也,癸透戊制,加以丙透,其贵宜矣。 乙丑,丁亥,乙亥,戊寅。 女命,夫主秀才,大富,用戊故也。 按:夫星在西,用财化食生官,年月丑亥夹子,母家亦贵也。 甲戌,乙亥,乙亥,己卯。 秀才大富,用戊。 按:此造胎元丙寅,己土出干,丙火化劫生财,故富而不失儒林。 甲戌,乙亥,乙亥,辛巳。 有能贡生,五福三多之命。 按:丙戊禄在巳,用归时上,晚福无涯,子必贵显。 甲申,乙亥,乙亥,戊寅。 两榜。 按:丙戊长生在寅,申宫庚制甲,专用两戊。上列三造,同为胎元丙寅,互相比较,优劣自见。 甲戌,乙亥,乙亥,庚辰。 化合假格。有能秀才,三多之命。 按:此造合而不化,故云化合假格,当以庚为用,不以胎元丙寅,得太阳之助,木有生机,丙火为子,子能助赢,晚福自佳,故为三多之命。 庚申,丁亥,乙亥,丁亥。 贫贱。 按:亥宫壬水得禄,叠见长生,水旺木浮,无戊制水,漂浮之命。 己酉,乙亥,乙亥,丁亥。 幼孤,先贫后富,子五。 按:此造专到胎元丙寅,年上己土之财,为比所夺,故幼孤,逆行南方运财旺得地,宜其后富。 甲戌,乙亥,乙亥,丙子。 阁老。 按:丙火出干,寒木向阳,大贵,胎元又得丙寅也。 •80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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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库存目子平汇刊「五」 庚寅,丁亥,乙巳,己卯。 道光十年十月廿一日卯时。 王文韶命,丙戌禄巳,元机暗藏,运行东南生旺之地,循序升迁,官至大学士。 乙未,丁亥,乙丑,丙子。 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子时。 清慈禧太后命,寒木向阳,专用丙火,以丑中辛金为夫星,惜其不透,早年财运生官,龙冠六宫,寅运金绝克夫,入后运转东南,为本身旺运,垂帘听政四十五年,卒于乙运戊申年,寿七十四。 乙丑,丁亥,乙未,己卯。 同治四年十月初四日卯时。 亥卯未全,曲直仁寿格,惜曲直失时,又无丙火,虽丁火出干,仅为一乡衣之命。食神生财,故白手于成家,五福三多,一乡称长者也。 戊寅,癸亥,乙卯,壬午。 光绪四年十一月初十日午时。 杨小楼命,壬癸并透,专用戊土,名重伶官。